送方員外力疾歸吳興
張羽 〔明朝〕
終年不出戶,出戶即相違。
疾病欣在告,田園應暫歸。
天寒孤舟發,歲莫行人稀。
棹師遵舊路,田翁識故衣。
望閭桑梓在,入里人民非。
傷哉展丘墓,遽爾辭荊扉。
居鄉如遇客,回首情依依。
晴春入舊臘,積雪含清暉。
佳期遲子還,勿愛故山薇。
作者信息
張羽(1333-1385)元末明初文人。字來儀,更字附鳳,號靜居,潯陽(今江西九江)人,后移居吳興(今浙江湖州),與高啟、楊基、徐賁稱為“吳中四杰”,又與高啟、王行、徐賁等十人,人稱“北郭十才子”,亦為明初十才子之一。官至太常丞,山水宗法米氏父子,詩作筆力雄放俊逸。張羽早年隨父宦江浙,因兵亂不得歸。后與徐賁約定僑居吳興,為安定書院山長,再徙于吳興(今浙江省湖州市)。洪武初年入京,不得朱元璋喜好,洪武四年(1371)又至京師,因應對不稱旨,放還。再征,授太常司丞。朱元璋曾親述滁陽王事實,命張羽撰寫廟碑。洪武十八年(1385)坐事流放嶺南,未半道召還,投龍江而死,一說是被人綁起扔進長江淹死。張羽好著述,文辭精潔典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