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所不容

理所不容
注音: lsbr
解譯: 道理所不能允許。
出處: 南朝·齊·僧佑《弘明集·桓玄》:“既理所不容,亦情所不安。”
成語簡寫: 理所不容
常用程度: 一般成語
感情色彩: 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 作謂語、定語;用于無理的事物
成語結構: 緊縮式成語
產生年代: 古代成語